1、機組容量與臺數應根據應急負荷大小和投入順序以及單臺電動機最大啟動容量等因素綜合確定。當應急負荷較大時,可采用多機并列運行,機組臺數宜為2~4臺。當受并列條件限制,可實施分區供電。當用電負荷諧波較大時,應考慮其對發電機的影響。
2、在方案及初步設計階段,柴油發電機容量可按配電變壓器總容量的10%~20%進行估算。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可根據一級負荷、消防負荷以及某些重要二級負荷的容量,按下列方法計算的最大容量確定:
1)按穩定負荷計算發電機容量;
2)按最大的單臺電動機或成組電動機啟動的需要,計算發電機容量;
3)按啟動電動機時,發電機母線允許電壓降計算發電機容量。
3、當有電梯負荷時,在全電壓啟動最大容量籠型電動機情況下,發電機母線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80%;當無電梯負荷時,其母線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75%。當條件允許時,電動機可采用降壓啟動方式。
4、多臺機組時,應選擇型號、規格和特性相同的機組和配套設備。